一见孔乙己

《孔乙己》实在太有名了,早有耳闻,但第一次完整地读完整篇课文是在中学期间。

我对他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善良,这体现在他给孩子们发茴香豆的情节,还有那句“多乎哉?不多也”的引人发笑的话。在那个人情冷漠、往酒里掺水的时代背景之下,这一分温暖实在是让我难以忘怀。

还有的就是那些有名的梗了,最著名的当属“茴香豆的‘茴’字有四种写法”,成了对研究无用学问的行为的最佳的讽刺话语,也从中可以看出孔乙己自身的迂腐。还有“窃书不能算偷”之类的话也是有名的为自己开脱的言语。

再之后就是社会环境了,“充满了快活的空气”之类很好地体现了人情冷漠,人们只把孔乙己当成一个笑柄,根本不关心他。

再拜孔乙己

最近这一阵子“孔乙己文学”很火,趁着这个机会重读了一遍孔乙己,感觉对这个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,仿佛孔乙己就出现在我的眼前。看着他喝酒、逗孩子们,又一步步走向悲惨的结局。

我以前认为孔乙己的命运有他自身的性格缺陷的因素,但是,若是我处于他的位置上,我能比他做得更好吗?我想,他已经做得比绝大多数人都好了,包括我自己。他不够聪明吗?虽是没考中秀才,但从当时的录取率来看,孔乙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本科生了。他品行不端吗?原文中虽是提到他“好喝懒做”,但这只是听别人说的,事实上他们对孔乙己毫不关心,故无参考意义。当然,他的迂腐的书生气息是肯定存在的,但说到底,他也是封建教育的受害者,实在怨不得他。至此,只是所谓的“哀其不幸”,还达不到要“拜”的地步。

“窃书”是一个让我之前忽略的的情节。孔乙己这么做背后究竟代表着什么?作为一个读书人,“书”对他来说是他人生的意义,而对于所有者来说代表着什么呢?这让我想到了生产资料,想到了权力,而孔乙己的做法无疑是向权力宣战。这是伟大的斗争精神,却被往酒里掺水的人以“违法犯罪”之名嘲笑。

还有一句我之前没有关注到的如同刀子一般的话:“见他满手是泥,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。”他的手本来应该写出绝妙文字的,却只能用来走路;本应用来实现梦想的手,只能用于生活了。用现在的话来说:“碰的头破血流”。

即使如此,孔乙己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,小伙计说他“品行比别人都好,从不拖欠”;遭遇别人的嘲笑时,从不还骂;他想教小孩子识字,即使自己贫穷,也愿意分享食物;坚信着“君子固穷”的信念……遭到现实的挫折后就怀疑甚至放弃自己信念的我,逐渐丢失原有的美德的我,有什么资格去批判甚至指责孔乙己。

因此,我再拜孔乙己,向他的行为致敬,向自己致敬。

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——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。